“这不算是发烧,只是正常范围内偏高,主意休息多喝点水就行了。”司徒逸从于巧巧手里拿回体温计,讪讪道。
真是奇了怪了,他刚才明明看到胡玥烧的满脸通红,怎么这么一会就没事了?难道真是他色迷心窍看走眼了?
司徒逸百思不得其解。
确认过胡玥真的没事,大家顿时都松了一口气,又把注意力放回到赵春来身上。
在胡玥的柔声劝慰下,赵春来到底还是把自己的事情一五一十全都交代了一遍。
莫名的,他就是对胡玥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总觉得眼前这人美得像是神仙一样,肯定是个大好人。
赵春来的经历也的确令人唏嘘。
他生在华夏西北一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家里总共只有两亩地,除了父母之外还有一个大他三岁的姐姐。一家四口哪怕再吃苦耐劳省吃俭用,光靠那点贫瘠的土地也没办法让全家吃饱饭,更别提穿暖了。
为了让家里人能过上好一点的日子,有钱供弟弟读书,赵春来的姐姐把心一横,嫁给了村长家的瘸腿儿子。
好在村长家的人还算是讲道理,赵春来的姐夫对他姐姐也比较体贴,赵春来靠着姐姐的资助,总算是考上了华夏明珠市一所普通的大学。
大城市物价贵,赵春来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便申请了助学贷款,并且一边上学一边打工,努力赚取自己的生活费。
赵春来浓眉大眼五官端正,虽然黑了一点,但身上带着大学生的书香气,总体形象并不差。再加上他为人诚实肯干又热心助人,无论在哪里打工都让老板十分满意,几年下来,他不仅能负担起自己的生活费用,还能补贴一些给家里,顿时让一家人看到了希望。
然而就在他大四毕业前夕,周茜的叔叔突然找到他家里,要他去给周茜当助理。
赵春来的家人都不同意。
他们费尽辛苦供赵春来上大学,是希望他能够彻底摆脱这个贫困落后的村子,在大城市里找到一份安稳的工作,而不是去给什么明星当跑腿小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