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就非常帅,不但帅,而且浑身上下都透漏着凌然正气,就差把警察证件挂脖子上告诉别人你是来查案子的,不过足疗会所那是什么地方,那是大保健圣地啊,我们穿成这样根本就没有一点想去大保健的气质,懂吗?”
“一个还没断奶的孩子还懂大保健?”
“男人嘛……”
“所以你觉得应该穿什么样才符合去会所做大保健的气质?”
“你以前执行任务的时候没换过装吗?什么潜伏啊,卧底啊,我看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
楚言沉默片刻,“换是换过,只是那身行头太丑了。”
谢遇突然想笑,“队长,你这么正经干什么,别天天西装衬衫警服地穿着,太单调了,你放心,就你这颜值,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挂条十块钱的金链子别人都能以为是24k纯金的。”
谢遇露出一脸坏笑,半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了一家商场,挑了两套衣服,又去饰品店买了一点小配饰。
一身行头一换,楚言从刚才的西装革履变成了现在这个穿着牛仔裤花衬衫,脖子上挂着十五块钱一条的金链子,额头上还带了一副墨镜的社会青年。
谢遇则穿了一条低裆破洞牛仔裤,膝盖整个都露了出来,白色印花卫衣外面套着一个黑色铆钉皮外套,左耳上夹了三个五块钱一个的黑色耳夹,侧面脖子上还贴了个一次性黑蝴蝶纹身,他从兜里拿出一瓶口香糖倒了两颗塞进嘴里咀嚼,时不时还吹个泡泡。
楚言很不理解,谢遇是怎么一秒钟从乖乖男变成现在这个拿着吉他就能去夜总会蹦迪的不良少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