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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猫,狗,还是人,喜欢的时候,宁愿倾其所有,不喜欢的时候就应该放手。

男神喜欢千岁,所以宠着他包容他,由着他任性,可是一旦这种喜欢不被千岁所接受,反而让他厌弃的话,便不需要再以这种方式表达了。

千岁,你大概忘记了,以前,在宠物店的时候,我们就见过了,你那时候还是一只小毛球,瘦瘦小小的,让我很想去保护……后来,陆阳带走了你,我就一直找机会出来找你。一直到情人节那天,宠物店来了很多客人,我趁着大家不注意,偷偷跟上了陆阳,才重新找到你。

男神安静的注视着千岁,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小小的,大概以后也不会变大了,在陆阳的照顾下,千岁已经不像原来那么瘦弱了,反而胖嘟嘟,圆乎乎的很可爱。

只是,现在的千岁生活的很好,不再需要谁来保护了。

这一刻男神突然觉得很难过,当初,陆阳买走千岁的时候,他都没有像现在这么难过。他忘了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这么个圆乎乎毛茸茸的小东西,也已经想不起,一份喜欢是怎样慢慢沉淀做爱的。

当一个人喜欢上另外一个人的时候,会想尽办法和他在一起,而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的时候,就会不顾一切让他开心。

狗也一样,哪怕是离开千岁,只要他过得很好,男神也愿意。

“千岁,既然决定要离开,我就不会再让你适应我的好了,因为若是习惯了,我走后你会寂寞,我留下你会厌恶。”这大概是男神想说的最后一句话了,说完这句话,男神扭头离开了房间。

千岁蹲在沙发上,心里很难过。

男神果然是把他那天说的话当真了。

可是,如果你离开是不想我厌恶,我不厌恶是否可以让你留下?

千岁觉得这件事有些复杂,他和男神发生了那样的关系,没有厌恶,用怎样的感情才可以同处在一个屋檐之下?

“喜欢吗?”千岁问自己,到底喜不喜欢男神呢?

就像现在,男神落寞自己会难过,男神离开自己会不舍,这样算不算的上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