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大概是何以初平生第一次产生写字好玩这个想法,也是第一次喜欢上了写字。
虽然这样下去一连好几天,何以初的字依然不见任何好转,但鬼使神差的,他竟然再也没有嫌弃过进度慢,也不着急自己能不能练好了,他觉得窝在哥哥怀抱里被他握着手写字真的好幸福。
他不着急了,反倒是沈霄一边引导着他写字,一边在他耳边安慰:“练字不是随便写写就能一蹴而就的,多点耐心,找到适合自己的字体,多练习,你就一定会进步的。”
小小的何以初懵懵懂懂的点头,后来他就练成了现在这样的字体,又乖又凶,融合了他跟沈霄的两种特质,且怎么改都改不过来了,但确实赏心悦目。
而面对女同学的询问,他总不能说让他去找个字写得好的哥哥,于是只能把当年沈霄告诉他的悉数说出。
“多点耐心,勤加练习,总会写出来好看的字体的。”
就像他不可能告诉闫航,他选择这所大学,虽然有一定的想去看雪的成分在,但更多的还是因为,几年前沈霄跟他约好,要一起去这个学校。
虽然知道沈霄很大可能食言了,他也不再抱有什么期待,但何以初认真想了想,好像除了这所大学,他也跟其他没目标的学生一样,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没有了解过什么高校,也没什么坚定的目标。
他觉得,或许那里就是他的终点。
他其实什么都知道,他知道他跟沈霄谈恋爱要面对的不仅仅是同性恋这一个问题,他不是没有了解过德国骨科,有一段时间他陷入了长久的挣扎跟茫然,他甚至一度怀疑自己的精神状况。
可有些感情是克制不住的,他觉得只要沈霄也喜欢,那他们俩一起,就什么困难都不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