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隽看着眼前突然多出来的肉,缓缓皱起眉,似乎有些为难,“吃不完就不要打这么多。”
“嗯嗯,下次我会注意的。”应明商毫不在意地说。
叶隽虽然有些不适应,但还是没有拒绝到底。他向来不会浪费食物,将餐盘里的东西吃个干净。
应明商看着他吃自己夹的菜,竟有种奇异的满足感,好像比进了一个三分球还要高兴。
也是自那天起,应明商就经常和叶隽一起吃饭。他在饭堂点最贵的菜,然后借口自己不喜欢吃这个,不喜欢吃那个,老是挑三拣四,再一股脑地塞给叶隽。叶隽也从一开始的困惑和抗拒,到后来慢慢习惯,替他吃“不要的菜”。
像驯化一只小动物一样,应明商让叶隽在自己面前逐渐卸下防备,消融了两人之间的距离感。
接触得越多,应明商便觉得他越可爱。叶隽真的做什么事情都很认真,一板一眼的,这让应明商总忍不住想要逗他,想看他流露出不一样的神色。
有时候叶隽被逗急了也不会真的跟他生气,只会显得有些困惑和苦恼,这让应明商更加得寸进尺。
很奇妙地,只要看见他,心情就会变好,莫名觉得欣喜。
用可爱去形容一个不苟言笑的男生好像有些怪异,但应明商就是觉得他很可爱。尤其是叶隽认真解题的时候,他低着头微微抿唇,坐姿端正标准,浅棕色的眼眸里写满了专注,一行又一行条分缕析的计算过程从他笔下泻出。
应明商趴在桌子上,侧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直到解答完最后一道大题,叶隽才收起笔,神情淡定,那一瞬间就像归剑入鞘的武林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