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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没有摆脱嫌疑,那司队长你又是怎么把我捞出来的?”印归湖问道。

“不是我,”司阵道,“是他又出手了。”

司阵抽出第二叠资料,翻开,放在印归湖面前。

文件夹里,是一个凶案现场的照片,照片里的主人公很明显已经死亡,她脸色灰败,角膜混浊,四肢的腹侧面已经出现尸斑。

“案发现场是一间长租公寓,”司阵把照片贴到白板上,道,“租客留的信息是假的,二房东也没有其他有用的信息能提供给我们。”

照片中,长租公寓里的家具摆放非常整齐,没有任何生活杂物,也没有任何血液喷溅的痕迹。

只有餐桌上摆放着一条项链,旁边是一套精致的西式餐具,中间的盘子上摆着一份煎熟的肉,看起来非常诱人可口。

司阵指着照片中的项链,道:“这是第一名受害者从不离身的配饰,她在死之前提到过丢失了项链,她的家人也指认了。”

也就是说,两名受害人的施害者是同一人。

“这是被害人的肉吗?”印归湖指着餐盘上的肉问司阵道。

“对,”司阵道,“他模仿了印驰锋的作案细节,被害人的身上,还有餐具上,同样有你的dna。”

这段时间印归湖都在看守所,也就说他没有作案的可能,那么,只能是别人拿到了印归湖的dna样本,假装是印归湖作案。

“这些作案细节,只有看过印驰锋案件卷宗的人才知道,也就是协会内部的人。但是,他却不知道你已经被关进看守所,这很不合理。”司阵道。

“他知道,”印归湖盯着照片,道,“他是故意这样做的,意思是他伪造的证据能骗过物证科,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把我关进去,也可以把我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