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来他再也没有见过这个oga了。
所以对于温鹿来说孟诩是他的救命恩人,也是他以后的alha。
如果沼泽会把人拉入无尽的黑暗,那么孟诩就是拉他上岸的救命稻草。
他喜欢孟诩。
在黑市的oga分两种,一种是给贫民区那种找不到oga老婆的alha的,一种是给富贵人家专门培养优质oga的。
前者普遍都是低级的oga,后者就是留给高阶alha的高阶oga,方便一些人对血统阶级的培育要求。
他想,孟诩就是属于后面那种。
听孟诩说,他是因为找不到心爱的oga,迫于家族压力去黑市准备挑选一个oga,恰好一眼就看中了自己,便带了回来。
温鹿很幸运自己跟了孟诩,他有了自己专属的卧室,专属的杯子,专属的拖鞋和牙刷,还有好多好多东西,多的他都有点想不起来了。
孟诩说:“你喜欢什么我就给你买,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
对了,他还有个专属于他和孟诩的家。
因为从小在黑市里呆着,他潜意识就把自己化作一头温顺的,被驯化过的鹿。
温鹿见识过黑市里的残暴不仁,他骨子对那里就刻上了恐惧和害怕,所以对孟诩的有求必应。
也幸好孟诩待他如同挚爱,深邃的黑眸每每都含着情,像是要把他融进骨髓。
做那种事时孟诩也是哄着他,心疼他怕痛,所以总是亲他,好似都带着痴恋和贪慕,每次都能让他化成一滩水,任人摆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