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姜成功呆了,“你在想什么东西?”
之前在白鹿基地,霍维伊陪顾重年看了不少狗血伦理剧,什么套路都能往现实里搬,偶尔居然神奇地成功对上。
疼痛令神经都麻木了,郁姜回光返照般恢复点力气,舔了舔嘴唇。
“你不会懂的,伯爵对我来说,是比生命更重要的存在。他讨厌的人,我会讨厌,他想除掉的人,我会用命帮他除掉!”
这个残酷冷漠的末世,只会把人逼向痛苦绝望的深渊。
就如同他,并不是外界传言那样,是灰狼前任首领的骨肉,而是捡来的禁脔。
少年时期的他长得清俊柔美,被前任首领看上后,不顾他的意愿,将他囚禁在金丝笼里百般凌辱。
几年里唯一的意义,是舍弃尊严,卑微地讨好那个恶心的蛆虫,用身体换取每天的口粮和活下去的机会。
直到很偶然的机会,雷恩伯爵救下他,带来人生的第一束光辉。
他就此萌生杀了前任首领,将灰狼兵团握在手中的念头,并付诸行动,成为雷恩伯爵的狗。
即便是狗,也比金丝雀来得痛快。
但是身体已经坚持不住了,他终究不如斯宾塞家的血脉,对强化基因有绝对适应力。
他只有几次令身体强行恢复的机会,一旦消耗过度,很快肉体就会崩解。
这大概是最后一次,替雷恩伯爵做那些危险又残忍的任务,可惜连顾重年怀孕的事,恐怕都无法顺利传入伯爵耳中。
本来想,赶到伯爵身边,再看那人最后一眼的……
郁姜眼神里的光芒逐渐黯淡,在自身死亡的最后一刻,不忘询问。
“它被你带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