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苏袖清说。
“别装,”沈意三乐了,“我哥能不会?我哥什么都会!我哥是谁啊,在酒吧迪厅沾手过多少小男生呢,无数小男生拜倒在我哥的小牛皮鞋下,我这是什么好福气能追到我哥啊!”
“你他妈的,”苏袖清苦笑了一声,并踹了他一脚,“以前怎么没见你怎么油嘴滑舌。”
“这不是在老家嘛,我自己家,”沈意三盯着他,犹豫了一下,然后照着他屁股也踹了一脚,又飞快地跳到了床上,“嘿!”
“我操!”苏袖清气笑了,指着他说,“越来越欠揍了啊,别逼着我抽你!”
最后就是俩人把木板床给踩踏了,好在只是踩踏了一半儿,李叔还有多出来的木板。
苏袖清在县城待得越来越自在,有时候感觉在县城比在市里还好,没有那么多的杂音。
当然,这是他一个不属于这里的人的感受。
沈意三作为一个属于这里的人,在苏袖清眼里很多不疼不痒的东西,就是沈意三听见的杂音。
而在市里,那些对于沈意三无关紧要的,却恰恰是苏袖清的杂音。
哎。
但并不是说要讨厌自己从小到大的地方,而是要看见自己家乡的变化与美好,并与已经成长的自己和解,而不是强扯着过去的自己去找寻曾经的家乡。
沈意三做到了。
但苏袖清没有。
来县城住的这段时间,沈意三整个人是轻松愉快的,是有灵魂的,也不再那么讨好谁,好像第一次因为洗碗吵架变成了一种在他俩之间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至于李明的病,爸妈不会不管的,爸妈把自己传宗接代的希望放在了这个侄子身上,怎么也不会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