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叶小姐的朋友很有钱呀。对了叶小姐,你的头是怎么回事,抓贼磕的?这是才从医院回来?怪不得这几天没见着你呀。”
叶曼琳含糊应承,赶紧拿钥匙开门。
“真叫人心疼哟,来,我这有只刚买的老母鸡,叫人收拾干净的,你拿去直接煲汤就行了。”
“多谢,不用了。”叶曼琳立刻推辞。
“你一个女人做警长太不容易了,还为维护我们这些老百姓的太平受伤,我感谢是应当的。快别客气了,不然我就生气了,当你嫌弃我。”
“没有嫌弃,”叶曼琳解释道,“是我不习惯随便接受别人的赠与,请你把东西拿回去吧,谢谢。”
“不习惯随便接受赠与?你这不就是嫌弃我嘛?大警长看不起我们小老百姓呀!”刘嫂不高兴地嘟囔着。
这种时候,一般人会因为抹不开面子,赶紧接下东西,客气地说‘不嫌弃’。
但叶曼琳根本不会这样,看一眼刘嫂,再道谢一句后,就关了门。
“你——”刘嫂愣气得在原地直咬牙,以前她用这种方式对别人都好使,这次怎么不好用了。
☆、烧六只鸡
叶曼琳疲倦地躺在床上,本想睡了一觉,但一闭眼就回想到李秋梅杀自己的场景。李秋梅带给她的疑问太多,就容易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翻来覆去折腾了一会儿,叶曼琳想起来自己还饿着,准备出门觅食。
因为刚从医院出来,家里有穿红去晦气的说法。叶曼琳想到自己总在警局上班,穿得都是裤子,就干脆找出之前那件许久不穿的红旗袍换在身上,再找顶帽子戴在头上。她走到门口处,却听到门外似有人低声嘀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