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在一次帮派内部的枪法比赛中,大卫轻松取得冠军,将曾经枪法最准的枪手甩出去十几条街。
杰森这才发现,这小子天生就是玩枪的料,于是他便起了爱才之心。
他自掏腰包建了一个标准野外靶场,又花重金将市场上的各类枪械都买回来,各种型号的子弹也是可劲造。
不用工作,不用做任务,只要大卫的肩膀承受的住,他可以24小时泡在靶场。
天赋加上勤练,大卫终于破茧成蝶,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他就成了一位顶尖枪手,并且精通市面上的所有枪械。
百发百中什么的,只是基础中的基础,他甚至能在枪械的有效射击范围之外,连续快速的击中目标。
到了这一步,大卫的枪法已经到达了人类天花板,所欠缺的就是实战了。
为了进一步磨练枪法,他向杰森告别,准备去战乱国家当雇佣兵。
对于这么一位人才,不,应该说是天才,杰森当然不舍的他离开。
大卫是个有良知的人,他理解杰森的担忧,对于杰森的鼎力支持更是感激涕零。
他承诺,三年之后如果他能活着回来,就把这条命卖给杰森。
哪怕杰森让他刺杀总统,他都甘愿冒死执行。
话已经说道这个地步,杰森不同意也得同意了。
他依依不舍的将大卫送上飞机,只能期盼他能早日回来。
将脑海里的记忆消化完毕,杰森掐指一算。
三年时间已过,大卫应该回来了吧,他赶紧掏出手机拨通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