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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江胜果然如约,带着其他三个孩子来与乐家干活。
他面上带着红光,精神看着也比昨日要好上许多。
乐谣给他们分配了一些轻省的活计,几个孩子便聚在一起,打水洗着已经切割好的竹筒。
江胜几个小孩一看,立刻猜出这竹筒是做昨天那种美味的原材料,干起活来无比热情。
他一边刷着竹筒,一边与乐阳感慨道:“……你不知道,昨天我把东西带回去,一打开,唉,狗剩他们都馋哭了!那竹筒里面真是什么都有!有米饭,有蘑菇,还有肉!”
他舔了舔唇,似在回忆着那竹筒饭的美味,复又询问乐阳:“乐阳,你现在是不是每天都吃这些啊?”
乐阳摇了摇头。
也是只有竹筒饭卖不出去的时候,他们才会把竹筒饭当食物。这一次也是看着自家吃不完,东西又快坏了,乐谣才把竹筒饭分了出去。
不过,这段时间乐家的菜谱确实丰盛了许多,不说顿顿都能吃上肉,但每日里总能见到点油腥。
乐阳的病治好了之后,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已经从最初只有一把骨头的模样,渐渐养出了细嫩的皮肉。
“如果能天天吃这个,我真是,真是死了也甘愿的……”江胜埋下头卖力地搓着竹筒。
又处理完一根长竹竿的荆殊在旁边看了他一眼,喃喃道:“唉,可惜你还太小了。”
江胜闻言抬头:“什么太小了?我都十一了!”
“十一?”荆殊琢磨着这个数字,半晌冒出一句,“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山里面二十岁的大人都打不过我。”
男孩天生就拥有对武力的崇拜,他这话一出,所有小孩都齐齐朝他看过去。
几个单纯的小乞丐立刻赞叹道:“好厉害!”
江胜却皱着眉头,一脸不相信。
“你骗人!”他嘟着嘴,“你十一岁的时候才多高,怎么可能打得过那些大人?”
“嘿,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啊?”他边说边手起刀落,“啪”的一声,坚硬的竹筒便在那砍刀下断成一小截。
江胜忍不住观察起自己手上沾了水的竹筒,发现每一个切面都非常整齐光滑。
他的嘴巴张张合合,半天憋出一句:“你是怎么做到的?”
“想知道啊?”荆殊朝他眨了一下眼睛,“你认我做大哥,我教你啊。”
江胜不服气地扁嘴:“我,我自己就是大哥,不能再认别人作大哥了。”
“你还挺有志气。”荆殊将脸别了过去,“你们那就是过家家,你做大哥有什么用?带着他们乞讨吗?丢人!”
江胜正要反驳,乐谣捧着一壶水从灶房走了出来。
两个“大哥”和几个小喽啰瞬间齐齐低下头,一板一眼干得认真,宛若从未放松过。
乐谣一愣,随即问道:“你们要……喝点水休息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