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食材自备!”沈沅说到。

沈沅知道这大概是江朝云搞的,她也知道他搞不定,因为邓澜的姑父在纽约州任职,权势还不小,江朝云目中无人习惯了。

沈沅就不是不大明白江朝云,到底是怎么想的,既然她在他眼里一文不值,他还搞这些干什么?那明明是嫉妒的人才有的。

后来,沈沅便想明白了,江朝云那是极其护食的人,跟他喜不喜欢沈沅没有任何关系,她只是他的食物,他占了,别人就休想染指,不要在他的嘴里争夺食,否则,那便是脏了,他受不了。

这种变态的习惯和极其变态的占有欲,换了另外一个女人,也是一样。

并不独独是沈沅。

而且,他是为了这份食物交了钱的,十亿,数目不小。

下属也跟江朝云说了,这件事情不顺利,让某个议员觉察到这股力量的存在了。

“那就别动了,免得打草惊蛇。”江朝云说到。

下属现在看江朝云的眼睛,那分明是带着恼怒的,可怖地吓人。

下属都有点儿害怕。

江朝云还是照常去沈沅的家里,以前总在外面吃的习惯,现在收敛了很多。

毕竟,在本小区就有能满足他的人了,近,而且,双方达成了一致,谁都不会说出去,因为说出去,沈沅的后果比他要严重得多,所以,他没什么好惧的。

那天晚上,江朝云去沈沅家里的时候,正逢沈沅和邓澜在吃饭。

一桌子菜,赶上满汉全席了。

邓澜看到江朝云来,说到,“江总来了,来吃饭,您上次不是说想吃我做的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