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情阳光的男孩。
比宋御景那种小奶狗少了一丝温柔,多了一丝硬朗。
邓乐问严妈:“这是?”。
严妈宠溺的看了一眼冷硕,一看就是对这男孩喜欢的不得了,她笑着说:“这是小先生冷硕,篮球社合宿在附近,就先来这里住上两天,先生没跟您说吗?”
小叔子啊。
邓乐眼睛眯了眯。
印象在小说里,这是唯一一个不喜欢周简的男人。
比起女人,冷硕更喜欢篮球和汽车这些东西,或许加上一些男孩喜欢的模型。
邓乐被勾起了一点兴趣。
她缓步走到了冷硕的面前,只是微微的勾了勾唇,喊了声:“小叔子好。”
声音柔软却带着弯儿叫他,就跟一只慵懒的猫儿一样。
冷硕看向了邓乐的时候,他看到了邓乐不经意之间勾起的唇角,微微的上扬。
她垂眸跟严妈说话的时候,他的眼前甚至晃过了一丝白色。
冷硕整个人都是一个机灵,他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小声嘀咕着说邓乐:“不知羞。”
邓乐没吭气,只是一笑,从严妈的手里断过了汤圆儿,坐到了餐厅的椅子上。
‘刺啦’一声。
腿凳跟地面摩擦了一声,就跟警铃一样,在冷硕的耳朵里响着。
严妈将另外一碗汤圆放到了桌子的对面,嘱咐了一句让邓乐早点休息,就先下去了。
整个餐厅,就只剩下了冷硕和邓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