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按还是不按?不按是最好的选择,可她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按的话,就得回去继承家产,天天顶着阴阳眼走来走去,一辈子都得胆战心惊的活着。

任谁思考过后,都会选择不按,然后继续窝在原始森林里,跟她那两个倒霉哥哥死磕。

可处在水深火热中的南萧,此刻焦灼的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她咬牙坚持着。

不能按,不能按,长痛不如短痛。

南萧虽然这么想着,可她的眼睛,总是不由自主的瞟向机子上的求救按钮。

信号器握在手里,难免扰乱军心。

眼不见心不烦。南萧抿嘴抉择的一下,像扔压缩面膜一样,把手中的机子扔向了远处的草丛里。

扔出去的那一刹那,她就后悔了。

长痛就长痛吧,不就是回去继承家产嘛,她认了,只要能让她离开这里,愉快的回去继续当她的网瘾少女,后半辈子胆战心惊就胆战心惊吧。

就当天天看鬼片了,就当成全她那两个哥哥的伟大事业了。

南萧起身,准备把信号器捡回来,厚着脸皮向家里求救。

她刚走两步,刚才叼走压缩面膜的老鼠,又冒头了。

南萧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特别不详。

果然,老鼠狡黠的看了南萧一眼后,叼起信号器,迅速逃走,消失在了草丛里。

唯一的求救机会,就这么消失了。

南萧,“……”

老天爷,你绝对是在玩我!

作者有话要说:

郑星溯的老婆本:8.7元。

第3章

郑星溯抓了只兔子,想给南萧加餐。

她每天守着南萧,见南萧天天吃饼干,估摸着南萧应该是吃腻歪了。

兔子通体雪白,憨态可掬,两只红红的眼睛一眨一眨的,即使被狼叼在嘴里,也没什么恐惧情绪,悠荡着四只腿,荡秋千一样。

一看就是只没经历过黑暗厮杀的单纯兔子。

部落有规定,成了精怪以后,不能随意在山林里猎杀小动物。

部落里有专门的食堂,食堂里出售的食物,其原材料,都是从人类世界买回来的。

明崖山下有个小镇。镇不大,常住人口很少。

镇上的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留在镇上多是已经退休的大爷大妈。

镇子虽小,但依山而建,还算繁华,部落每天都派人去镇上的超市采购食材。

郑星溯在部落里的工作,就是负责蔬菜和粮食的采购。其实最开始,肉类也是她负责的,不过她是个肉食动物,经常会在买菜回来的路上,把买来的各种肉吃掉一半,部落首领无奈之下,就把买肉的工作,分给了一个只吃草的兔子精。

部落首领说过,成了精怪之后,就不再是没有灵智的普通动物了,要时刻抑制自己的杀戮之心,仁慈善良,保护更加弱小的动物。

部落首领说过什么不要紧,重要的是,部落里首领说了算。

首领规定,违令猎杀小动物的精怪,一律扣半年的生活费。

郑星溯想起部落首领的话,停住脚步,嘴一松,兔子掉在了地上。

兔子很肥,掉在地上的时候,身上的肉也跟着颠了好几下。

郑星溯看着兔子身上一颠一颠的肉,咽了一下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