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的字,实在风格迥异,而且每一种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江玉仙芳龄才不过十五,即便是一生下来就浸淫在书法之中,能把这一手字练的飘逸如仙,已经是凡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了。
又怎么可能同时掌握另一种锐利如剑的字体,同样也有此等造诣?
如果用诗家来类比,便是李白的豪放浪漫和杜甫的沉郁顿挫,这二者本来就是互不相容但各自为王的风格。
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能在一方面做到极致,像是在诗这一方面达到李白那样诗仙的高度,“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已经是绝世仅有了。
难不成她还能再同时兼备杜甫的风格?而且还达到诗圣的高度?
黎朗没喝酒,脑子清醒着呢,这根本没可能。
陶然对黎朗点了点头,绕过他去找飞仙岛主了。
黎朗扫了一眼少女的背影。
其实只看背影,真的很像……
当然,并不是。
黎朗分的很清楚,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
他是绝对不会因为某些相似的特征,就把对恋人的爱,转移到一个无关的人身上。
他爱的是她,也只是她。
他要做的事是找她,也只有找她。
傻小子手下有水云山庄,黎朗今天做了一些找人的部署,之后会想更多的方法来寻找她,一定能找到她的。
世界再大,总有尽头,哪怕是到天涯海角,他不怕山高水远。
江玉仙写的字是,辛苦?
不像林芷韵那样看一眼就吓吐了,也不像小侯爷那样强自忍耐。
她在意的似乎只是,辛苦傻小子审讯了这么多人。
她透过了那些骇人的现象,看到的是这件事的本质
黎朗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审讯出了几十位血窟成员,效率极高,几乎没有错案。
傻小子,你喜欢的姑娘,比我以为的要厉害的多啊。看似淡然,实则自有一股韧性。
可惜没有吓到江玉仙,要是吓到就好了,如果她对今天的事留下心理阴影,直接帮你们掐断这段孽缘。
黎朗擦干净了手,淡淡地说道:“抬走,下一位。”
黎朗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完成了所有的审讯,把一整间屋子的陈年旧案清扫一空。
据说血窟成员一听到黎朗的名字,就失去理智,开始疯狂磕头认错。